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股票代码:603955)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的统计与确认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根据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其中议案一为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他议案为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种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写明股东姓名/名称、投票人身份和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股东代理人投票的,填写委托人姓名/名称,同时在投票人身份中的“股东代理人”选项打“√”。投票人填写表决时,可在“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有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
“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由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1名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总监票人由公司监事担任。计票人、监票人负责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统计表上签字。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6、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7、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栋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峰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大会到会情况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大会推举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介绍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并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管理层答疑
五、大会表决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2、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主持人宣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董事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会议记录
九、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8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