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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9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2. 合同存在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风险;
3. 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及政策原因等不能履行的风险;
4. 该合同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或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新加坡晟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晟成”)于2023年12月18日与TrinaSolar US 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以下简称“天合光能美国组件制造”)签署了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4,91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51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21%,占新加坡晟成母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74%。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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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Corporate Name | 天合光能美国组件制造1有限责任公司/Trina Solar US 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 |
董事长/Chairman & MD | Steven Zhu |
注册地址/Registered Office | 美国德克萨斯州布莱恩街1999号900单元/ 1999 BRYAN ST., STE. 900 DALLAS, TX,USA |
关联关系 | 天合光能美国组件制造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基于合同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合同对方的部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了内部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本次合同对方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天合光能(股票代码:68859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公司均与天合光能及其控股孙、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销售合同总额(人民币,含税)分别约为33,966.41万元、31,910.38万元、42,789.26万元,占公司各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约为11.10%、7.81%、8.79%。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天合光能美国组件制造1有限责任公司/Trina Solar US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
卖方:新加坡晟成科技有限公司/ SHENGCHENG TECHNOLOGY PTE, LTD .
2.合同标的:太阳能组件流水线和层压机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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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金额:4,91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51亿元)
4.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12月18日
5.生效条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条款:对于因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付设备的情况,则将处以800美元/台/天作为违约金,按照天数和台数累计罚款。
7.结算方式: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上述款项以电汇或信用证支付。
8.履行期限:具体根据客户下发交货计划执行
9.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加坡晟成与上述交易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为4,91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51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21%,占晟成光伏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74%。本订单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或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该合同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或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2.合同存在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验收,导致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3.本协议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后续合作履行期间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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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设备订单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