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
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8日,以51.22元/股的价格向408名激励对象授予86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