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王静、刘炜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12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1.2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8名激励对象授予86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