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7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63.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105,020股。
?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健创智”)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喜天游”)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博健创智间接持有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股份。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博健创智和喜天游持股比例由5.68%减少至3.68%。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爱博医疗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1 | 博健创智 | 4,300,000 | 4.09% |
2 | 喜天游 | 1,680,672 | 1.60%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博健创智为爱博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合计持股超过爱博医疗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博健创智间接持有爱博医疗股份;喜天游为爱博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合计持股超过爱博医疗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博健创智和喜天游为爱博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博健创智 | 4,300,000 | 4.09% | 1,052,510 | 1,052,510 | 1.00% | 3.09% |
2 | 喜天游 | 1,680,672 | 1.60% | 1,052,510 | 1,052,510 | 1.00% | 0.60% |
合计 | 5,980,672 | 5.68% | 2,105,020 | 2,105,020 | 2.00% | 3.68% |
注:因四舍五入,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尾差;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3年12月12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爱博医疗股份比例将从5.68%减少至3.6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健创智、喜天游、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爱博医疗股份比例将从24.37%减少至22.3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基本信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164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23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
解江冰基本信息 | 名称 | 解江冰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不适用 | |
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 名称 | 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不适用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询价转让 | 2023年12月1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510 | 1.00% |
合计 | - | - | 1,052,510 | 1.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 | 询价转让 | 2023年12月1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510 | 1.00% |
业(有限合伙) | 合计 | - | - | 1,052,510 | 1.00% |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 | 4,300,000 | 4.09% | 3,247,490 | 3.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00,000 | 4.09% | 3,247,490 | 3.0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 | 1,680,672 | 1.60% | 628,162 | 0.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0,672 | 1.60% | 628,162 | 0.60% | |
合计 | 股份 | 5,980,672 | 5.68% | 3,875,652 | 3.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80,672 | 5.68% | 3,875,652 | 3.68% |
注:因四舍五入,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尾差。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31,000 | 0.03% | 6个月 |
2 | 上海衡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91,000 | 0.09% | 6个月 |
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公司 | 963,000 | 0.91% | 6个月 |
4 | 上海亘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606,000 | 0.58% | 6个月 |
5 |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 | 0.02% | 6个月 |
6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 | 0.02% | 6个月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81,000 | 0.27% | 6个月 |
8 | 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0.03% | 6个月 |
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 | 0.02% | 6个月 |
10 | 上海沣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 | 0.02% | 6个月 |
11 |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23,020 | 0.02% | 6个月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160.46元/股,为本次询价转让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86.14元/股的86.2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5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54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公司15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33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12月14日早上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6份,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除11家受让方,还包括: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395.1万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约为
1.9倍。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63.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10.5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爱博医疗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