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0000万股,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9,2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772.558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78.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27.44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1.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387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59.210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3%。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59.2102万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59.210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万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万股)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559.2102 | 1.43% | 559.2102 | - |
合计 | 559.2102 | 1.43% | 559.2102 | - |
注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387名,具体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3年6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注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万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559.2102 | 6 |
合计 | 559.2102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海通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周成材 吴熠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