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事项概述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内容
序号 | 章节 | 修订情况 |
1 |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之“(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之“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补充本次交易达到《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标准 |
组上市”之“(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 | “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删除(四)尚未取得当地环境执照的风险相关内容 |
3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四)借款合同” | 合同金额、借款余额由越南盾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
4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 行政处罚、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 | 行政处罚相关金额由越南盾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
5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 行政处罚、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之“3、2023年7月,环境相关的处罚” | 更新标的公司环境执照取得情况 |
6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 环保处罚金额由越南盾换算为人民币金额、更新标的公司环境执照取得情况 |
7 | “第七节 交易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之“(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 更新标的公司环境执照取得情况 |
8 |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之“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 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及管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
9 |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删除(六)尚未取得当地环境执照的风险相关内容 |
(二)《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修订内容
序号 | 章节 | 修订情况 |
1 |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之“(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之“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之“(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补充本次交易达到《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标准 |
2 | “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删除(四)尚未取得当地环境执照的风险相关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