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因年限调整,预计减少公司本年度折旧约 6,804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数据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管网折旧年限由长输管道30年、城镇管道20年,统一变更为30年。
本次管网折旧年限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二)监管规定
重庆市发改委出台的《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渝发改价格〔2020〕588号)规定,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年。
(三)技术层面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公司新建管网设计工作年限均不低于30年。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加大对输气管线的技术改造、安全隐患治理改造,革新防腐技术,并定期检修及维护保养,提高了管网的使用性能,有效延长了管网的使用寿命。
综上,基于谨慎性、公允性原则,公司拟将管网折旧年限由长输管道30年、城镇管道20年,统一变更为折旧年限30年,使财务信息更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
整,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年限调整,预计减少公司本年度折旧约 6,804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管网折旧年限由长输管道30年、城镇管道20年,统一变更为30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