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508 证券简称: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了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