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76号───────────────
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