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判决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原告)
3. 涉案金额为4,885万元及利息损失、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将解除合同而获得的演员酬金、经纪服务费等赔偿金减少公司电视剧《阿那亚恋情》的制作成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科目核算),在该电视剧未来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的会计期间增加该电视剧销售毛利;公司收到的利息损失、违约金等其他赔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科目,增加会计期间的利润。由于判决尚未执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案件序号 | 上诉人 (原审原告) | 上诉人 (原审被告) | 争议事项 | 基本情况 | 案件结果 | 执行情况 |
1 | 唐德影视 | 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二) | 合同纠纷案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电视剧<阿那亚恋情>演员聘用合同》于2019年5月15日解除; 二、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4,885万元及利息损失(以4,88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万元; 四、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42万元; 五、被告二就前述第二、三、四项判决确认的被告一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5.85万元,由原审原告负担10.11万元,原审被告各负担27.87万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尚未到执行阶段 |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根据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将解除合同而获得的演员酬金、经纪服务费等赔偿金减少公司电视剧《阿那亚恋情》的制作成本(在资产负债表存货科目核算),在该电视剧未来实现销售并确认收入的会计期间增加该电视剧销售毛利;公司收到的利息损失、违约金等其他赔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科目,增加会计期间的利润。由于判决尚未执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