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科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景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划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建行景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1号)同意注册,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7,728,697.2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6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22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户 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用途 | 账户状态 |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 8110301012800777888 | 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存续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755950890910507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 9550880223702600709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存续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 44250100008600003361 | 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拟注销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 44250100008600003362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拟注销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 | 8110301013300652250 | 超募资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存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广发科苑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建行景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划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建行景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应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广发科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人士办理开立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