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 2
第三章绩效与履职评价管理 ...... 2
第一节评价方式和标准 ...... 2
第二节评价程序 ...... 5
第三节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 7
第四章附则 ...... 8
附件1:董事(非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 9
附件2: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 26
附件3:董事长治理绩效评价表 ...... 47
附件4:监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 65
附件5: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表 ...... 7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体系,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与公司经营目标设置评价项目与评价指标,评价结果是公司治理与经营业绩的体现。
(二)权责统一原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是
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价指标科学规范,评价主体客观公正,评价程序公开透明,同时设置评价结果复核与申诉程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办法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核本办法的制定及修改;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绩效评价结果。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办法及其修改方案;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评价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对其进行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负责审核本办法的制定及修改;组织监事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绩效评价结果;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绩效与履职评价相关工作,并对自我评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绩效与履职评价管理
第一节评价方式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包括治理绩效评价和经营绩效评价两个方面。治理绩效是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和要求范围内履行其职责的效果,具体表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遵守与执行情况。经营绩效是指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的最终成果,具体表现为特定指标任务的达成情况。公司对董事和监事进行治理绩效评价,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治理绩效和经营绩效双重评价。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监事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在治理绩效评价得分中的权重分别为70%及30%;对监事的治理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我评价与其他监事评价在治理绩效评价得分中的权重分别为70%及30%。
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绩效评价和经营绩效评价得分在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得分中的权重分别为30%及70%。
第十条治理绩效评价项目分为必评项目和选评项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确定必评项目和选评项目。必评项目包括参会义务、定期报告确认义务、合规交易股票义务、禁止内幕交易义务、报告义务、忠实勤勉义务、配合履职义务、查阅公告义务、股东质询回复义务、关注义务、谨慎发表意见义务、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审议定期报告事项、审议利润分配事项、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等;选评项目包括募集资金监管义务、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授权事项、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审议担保事项、审议会计变更及差错事项、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审议出售资产事项、审议委托理财事项、审议风险投资事项、审议重组事项、审议重大融资事项等。
独立董事及董事长除适用上述评价项目(一般评价项目)外,还设置独立董事专项评价项目及董事长专项评价项目(特别评价项目)。独立董事专项评价项目包括履职要求、专门会议及专项(独立)意见、报告义务、现场工作、年度述职等。董事长专项评价项目涉及6项董事长行为规范。
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评价采取关键绩效指标评价方式。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长、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方法分别如下表所示:
表1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绩效与履职评价指标及权重设置
自评
自评 | 一般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设置详见附件1 |
选评项目 | 选评项目得分=所有选评项目得分之和;某选评项目得分=100*该选评项目权重*该选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选评项目的权重=100%/评价年度选评项目的数量 | ||
监事会评价 |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与自评一致 |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自评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自评得分*70%+所有选评项目自评得分*30%;监事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评价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评价得分*70%+所有选评项目评价得分*30%;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自评得分*70%+监事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评价得分*30% |
表2独立董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指标与权重设置
自评 | 一般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设置详见附件2 |
选评项目 | 选评项目得分=所有选评项目得分之和;某选评项目得分=100*该选评项目权重*该选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选评项目的权重=100%/评价年度选评项目的数量 | ||
独立董事特别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分配详见附件2 | |
监事会评价 |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与自评一致 | ||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 独立董事自评得分=(一般评价项目中必评项目自评得分*70%+一般评价项目中选评项目自评得分*30%)*70%+独立董事特别评价项目自评得分*30%;监事会对独立董事评价得分=(一般评价项目中必评项目评价得分*70%+一般评价项目中选评项目评价得分*30%)*70%+独立董事特别评价项目评价得分*30%;独立董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独立董事自评得分*70%+监事会对独立董事评价得分*30% |
表3董事长绩效与履职评价指标与权重设置
自评 | 一般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设置详见附件3 |
选评项目 | 选评项目得分=所有选评项目得分之和;某选评项目得分=100*该选评项目权重*该选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选评项目的权重=100%/评价年度选评项目的数量 | ||
董事长特别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分配详见附件3 | |
监事会评价 |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与自评一致 | ||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 董事长自评得分=(一般评价项目中必评项目自评得分*70%+一般评价项目中选评项目自评得分*30%)*80%+董事长特别评价项目自评得分*20%;监事会对董事长评价得分=(一般评价项目中 |
必评项目评价得分*70%+一般评价项目中选评项目评价得分*30%)*80%+董事长特别评价项目评价得分*20%;董事长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董事长自评得分*70%+监事会对董事长评价得分*30%
表4监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指标与权重设置
必评项目评价得分*70%+一般评价项目中选评项目评价得分*30%)*80%+董事长特别评价项目评价得分*20%;董事长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董事长自评得分*70%+监事会对董事长评价得分*30%
自评
自评 | 全体监事适用的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设置详见附件4 |
选评项目 | 选评项目得分=所有选评项目得分之和;某选评项目得分=100*该选评项目权重*该选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选评项目的权重=100%/评价年度选评项目的数量 | ||
其他监事评价 |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与自评一致,每一位监事的评价权重=100%/(监事会人数-1) | ||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 监事自评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自评得分*85%+所有选评项目自评得分*15%(若评价年度无选评项目,则监事自评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自评得分);其他监事对监事评价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评价得分*85%+所有选评项目评价得分*15%(若评价年度无选评项目,则其他监事对监事评价得分=所有必评项目评价得分);监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监事自评得分*70%+监事互评得分*30% |
表5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指标与权重设置
治理绩效评价 | 自评 | 全体高管适用的评价项目 | 必评项目 | 必评项目得分=所有必评项目得分之和;某必评项目得分=100*该必评项目权重*该必评项目自评等级对应的系数;自评等级分为A、B、C、D四档,对应系数分别为1、0.8、0.6、0;每一必评项目的权重设置详见附件5 |
监事会评价 |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与自评一致 | |||
经营绩效评价 | 评价得分=所有关键绩效指标得分之和;各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权重设置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 |||
评价得分计算公式 | 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得分=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自评得分*70%+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得分*30%;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得分*30%+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得分*70% |
第二节评价程序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按年度进行,每年评价一次,应在审议当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日前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上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确定当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权重设置,并由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年
度经营绩效责任书。新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其任职后的一个月内签署年度经营绩效责任书。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个人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复核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每一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即启动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当年度实际情况确定治理绩效评价的选评项目,并最终确定当年度董事、独立董事、董事长、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绩效评价表,同时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经营绩效责任书确定当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评价表。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根据治理绩效评价表的评价项目与具体要求对本人当年度的治理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应当根据经营绩效评价表的关键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对本人当年度的经营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治理绩效评价与经营绩效评价均设置复核程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治理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门人员采取审核绩效自评材料、查阅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复核人员有权根据复核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评结果进行修正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监事会汇报相关情况。
经营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由审计部门采取审核绩效自评材料、查阅支撑材料、核算相关指标达成情况等方式进行。复核人员有权根据复核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自评结果进行修正,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核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合议的形式分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的治理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监事会评价结果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评价表进行审核。
公司监事会同时组织对监事当年度的治理绩效进行相互评价,监事治理绩效互评得分权重在除本人以外的其他全部监事之间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的自评得分与监事会评价得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评价得分,从而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予以最终确定。
公司监事会负责汇总监事治理绩效评价的自评得分与其他监事评价得分,从而确定监事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最终得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应当在完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对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监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监事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有权根据复核结果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评价结果的决定。
第三节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得分对应的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绩效与履职评价得分
绩效与履职评价得分 | 得分<60 | 60≤得分<80 | 80≤得分<95 | 得分≥95 |
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 | 不称职 | 基本称职 | 称职 | 非常称职 |
第十九条绩效与履职评价将作为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引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改进履职行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自身运作,促进公司管理层提高管理水平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对当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或总经理应当组织会谈,向该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或总经理应当为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改进履职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对当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按相关程序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是确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案的重要依据。上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不得调涨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与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实际绩效薪酬=当年度绩效薪酬标准*经营绩效评价得分/100。第二十二条对于评价年度内职位发生变动或新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其在当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表现开展评价,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年度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按年度服务期比例(服务天数/365)获得绩效薪酬。
第二十三条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本办法生效后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董事(非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附件2: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附件3:董事长治理绩效评价表附件4:监事治理绩效评价表附件5: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表
附件1:
董事(非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评价年度:董事姓名: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参会义务 | 必评 | 10%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 1、评价期内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董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董事确因工作、身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的,至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召集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无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评价期内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出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定期报告确认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董事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上市公司董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 1、评价期内对所有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前述要求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或提出异议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 | 合规交易股票义务 | 必评 | 10% | 4%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董事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董事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4 | 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D | |||||||||||||
2% | 公司董事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董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董事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董事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报告义务 | 必评 | 10%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提请核查,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向董事会报告所发现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或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二)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时,董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董事会仍然坚持作出决议的;(三)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应当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公司董事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董事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应及时告知公司。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6 | 忠实勤勉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四)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选择受托人;(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六)获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资产、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 |||||||||||||
7 | 配合履职义务 | 必评 | 5%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约见谈话。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监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他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董事应当如实向监事/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监事会行使职权。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董事会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秘的正常履职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8 | 查阅公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并核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发现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提请董事会、监事会予以纠正,董事会、监事会不予纠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9 | 股东质询回复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0 | 关注义务 | 必评 | 10%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特别关注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董事应当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发现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督促公司查明真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3% | 董事应当积极关注公司事务,通过审阅文件、问询相关人员、现场考察、组织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对于关注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或者市场传闻,董事应当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说明或者澄清,必要时应当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董事应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直接从事或者不熟悉相关业务为由推卸责任。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1 | 谨慎发表意 | 必 | 5% | 5% | 全体 |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基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见义务 | 评 | 董事 | 上,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所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补充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或者信息。 | 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充分发表意见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仅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其他发言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公司董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未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评价为A | |||||||||||
13 | 审议定期报告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评价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4 | 审议利润分配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董事应当关注方案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5 |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 必评 | 10% | 10% | 全体董事 |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及个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 1、评价期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评价C;3、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评价为D | ||||||
16 | 募集资金监管义务 | 选评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充分了解变更后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前景、预期收益等情况后作出审慎判断。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8 | 审议授权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充分关注是否超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授权范围,授权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董事应当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9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详细了解交易发生的原因,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0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的差异原因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董事应当认真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合理、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2 | 审议担保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事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
23 | 审议会计变更及差错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时,董事应当关注变更或者更正的合理性、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是否涉及追溯调整、是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变化、是否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4 | 审议财务资助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资助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应当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或者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董事应当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5 | 审议出售资产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出售或者转让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的资产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该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6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7 | 审议风险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8 | 审议重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调查收购或者重组的意图,关注收购方或者重组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收购或者重组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审慎评估收购或者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9 | 审议重大融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董事应当关注公司是否符合融资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合理确定融资方式。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评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
附件2:
独立董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评价年度:独立董事姓名: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参会义务 | 必评 | 10%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 1、评价期内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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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5% | 董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董事确因工作、身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的,至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召集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无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评价期内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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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定期报告确认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董事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上市公司董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 1、评价期内对所有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前述要求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或提出异议的评价为D | ||||||
3 | 合规交易股票义务 | 必评 | 10% | 4%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董事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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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 | 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董事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4 | 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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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公司董事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董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董事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董事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报告义务 | 必评 | 10%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提请核查,必要时应当向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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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 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向董事会报告所发现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或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二)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时,董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董事会仍然坚持作出决议的;(三)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应当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 |||||||||||||
1% | 公司董事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董事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应及时告知公司。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6 | 忠实勤勉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四)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选择受托人;(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六)获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资产、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7 | 配合履职义务 | 必评 | 5%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约见谈话。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监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他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董事应当如实向监事/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监事会行使职权。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董事会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秘的正常履职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8 | 查阅公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并核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发现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提请董事会、监事会予以纠正,董事会、监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事会不予纠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
9 | 股东质询回复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0 | 关注义务 | 必评 | 10%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特别关注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董事应当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发现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督促公司查明真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 | 董事应当积极关注公司事务,通过审阅文件、问询相关人员、现场考察、组织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对于关注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或者市场传闻,董事应当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说明或者澄清,必要时应当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董事应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直接从事或者不熟悉相关业务为由推卸责任。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1 | 谨慎发表意见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所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补充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或者信息。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充分发表意见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仅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其他发言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董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未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3 | 审议定期报告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评价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4 | 审议利润分配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董事应当关注方案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5 |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 必评 | 10% | 10% | 全体董事 |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及个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 1、评价期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评价C;3、评价期内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评价为D | ||||||||||||
16 | 募集资金监管义务 | 选评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充分了解变更后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前景、预期收益等情况后作出审慎判断。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8 | 审议授权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充分关注是否超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授权范围,授权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董事应当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义务的评价为D | ||||||||||||
19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详细了解交易发生的原因,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0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的差异原因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董事应当认真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合理、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2 | 审议担保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事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3 | 审议会计变更及差错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时,董事应当关注变更或者更正的合理性、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是否涉及追溯调整、是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变化、是否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4 | 审议财务资助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资助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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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应当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或者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董事应当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5 | 审议出售资产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出售或者转让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的资产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该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6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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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义务的评价为D | ||||||||||||
27 | 审议风险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8 | 审议重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调查收购或者重组的意图,关注收购方或者重组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收购或者重组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审慎评估收购或者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9 | 审议重大融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董事应当关注公司是否符合融资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合理确定融资方式。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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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义务的评价为D | |||||||||||||
30 | 独董履职要求 | 必评 | 20% | 20%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积极履职,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书面记载。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31 | 独董专门会议及专项(独立)意见 | 必评 | 40% | 30%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必评 | 10% | 独立董事 | 对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其他公司内控制度规定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项(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要求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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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2 | 独董报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独立董事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一)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二)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三)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四)对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五)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33 | 独董现场工作 | 必评 | 25% | 25%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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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4 | 独董年度述职 | 必评 | 10% | 10% |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三)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行使《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评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
附件3:
董事长治理绩效评价表
评价年度:董事长姓名: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参会义务 | 必评 | 10%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 1、评价期内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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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5% | 董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董事确因工作、身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的,至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召集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无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评价期内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定期报告确认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董事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 | 1、评价期内对所有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前述要求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或提出异议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上市公司董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 |||||||||||||
3 | 合规交易股票义务 | 必评 | 10% | 4%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董事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董事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
4 | 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董事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董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董事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董事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报告义务 | 必评 | 10%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提请核查,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向董事会报告所发现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或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二)董事会拟作出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时,董事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董事会仍然坚持作出决议的;(三)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董事应当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 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董事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董事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应及时告知公司。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6 | 忠实勤勉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四)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选择受托人;(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六)获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资产、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诺;(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 |||||||||||||
7 | 配合履职义务 | 必评 | 5% | 2%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约见谈话。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监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他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董事应当如实向监事/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监事会行使职权。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董事会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秘的正常履职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8 | 查阅公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及时阅读并核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发现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提请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事会、监事会予以纠正,董事会、监事会不予纠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
9 | 股东质询回复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0 | 关注义务 | 必评 | 10% | 3%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关注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特别关注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董事应当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发现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督促公司查明真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3% | 董事应当积极关注公司事务,通过审阅文件、问询相关人员、现场考察、组织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对于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关注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或者市场传闻,董事应当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予以说明或者澄清,必要时应当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 | 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监事应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直接从事或者不熟悉相关业务为由推卸责任。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1 | 谨慎发表意见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应当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所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补充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或者信息。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充分发表意见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仅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其他发言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董事 |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2% | 公司董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未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评价为A | |||||||||||
13 | 审议定期报告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董事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评价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 |||||||||||||
14 | 审议利润分配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董事应当关注方案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5 |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 必评 | 10% | 10% | 全体董事 |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及个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 1、评价期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评价C;3、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评价为D | ||||||
16 | 募集资金监管义务 | 选评 | 全体董事 | 公司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充分了解变更后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事项 | 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前景、预期收益等情况后作出审慎判断。 | 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8 | 审议授权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充分关注是否超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授权范围,授权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董事应当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9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详细了解交易发生的原因,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0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者评估值之间的差异原因等,严格遵守关联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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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董事应当认真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合理、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2 | 审议担保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事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3 | 审议会计变更及差错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时,董事应当关注变更或者更正的合理性、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是否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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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涉及追溯调整、是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变化、是否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 | 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4 | 审议财务资助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资助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应当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或者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董事应当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5 | 审议出售资产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出售或者转让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的资产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该事项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6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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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7 | 审议风险投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8 | 审议重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调查收购或者重组的意图,关注收购方或者重组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收购或者重组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审慎评估收购或者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9 | 审议重大融资事项 | 选评 | 全体董事 | 董事会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董事应当关注公司是否符合融资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合理确定融资方式。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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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0 | 董事长行为规范 | 必评 | 20% | 董事长 | 董事长应当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必评 | 20% | 董事长 | 董事长应当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保证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正常召开,及时将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者阻碍其他董事独立行使职权。董事长应当严格遵守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董事会决策,不得影响其他董事独立决策。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必评 | 15% | 董事长 | 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应当审慎决策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必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其他董事。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必评 | 15% | 董事长 |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事。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的,董事长应当及时召集董事会进行审议并采取有效措施。董事长应当定期向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员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 ||||||||||||
必评 | 15% | 董事长 | 董事长应当保证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
必评 | 15% | 董事长 | 董事长在接到有关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后,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评价人可就被评价人对前述要求的实际履行情况在A(很好)、B(较好)、C(一般)及D(不好)四个评价等级中选择 |
评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
附件4:
监事治理绩效评价表
评价年度:监事姓名: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参会义务 | 必评 | 10%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受托监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表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 1、评价期内亲自出席所有监事会会议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缺席会议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监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监事确因工作、身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的,至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召集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无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评价期内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出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定期报告确认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监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监事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上市公司监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 1、评价期内对所有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前述要求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或提出异议的评价为D | ||||||
3 | 合规交易股票义务 | 必评 | 10% | 4% | 全体监事 | 公司监事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监事持有的股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D | ||||||||||||
3% | 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监事离职后半年内;(三)监事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监事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4 | 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监事 | 监事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监事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监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监事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监事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5 | 报告义务 | 必评 | 10% | 3% | 全体监事 | 公司监事知悉须内部报告的重大信息发生时,应在当日或次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同时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3% | 监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涉嫌违法违规、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运作不规范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提请核查,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 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公司监事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公司监事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应及时告知公司。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6 | 忠实勤勉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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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四)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审慎判断审议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收益;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的,应当审慎选择受托人;(五)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六)获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资产、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 务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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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7 | 配合履职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监事 | 监事应当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约见谈话。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监事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监事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8 | 查阅公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应当及时阅读并核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发现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提请董事会、监事会予以纠正,董事会、监事会不予纠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9 | 股东质询回复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监事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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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0 | 监督义务 | 必评 | 10% | 2% | 全体监事 | 监事应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直接从事或者不熟悉相关业务为由推卸责任。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监事应当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监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他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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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督,检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是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 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监事应当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关注独立董事是否持续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履行职责时是否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1 | 谨慎发表意见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应当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所议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监事会补充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或者信息。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充分发表意见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仅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其他发言的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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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价为C;4、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监事 |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监事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监事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未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评价为A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
13 | 审议定期报告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监事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了上市公司评价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4 | 审议利润分配事项 | 必评 | 5% | 5% | 全体监事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监事应当关注方案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5 |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 必评 | 10% | 10% | 全体监事 |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及个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 1、评价期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评价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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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3、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评价为D | ||||||||||||
16 | 募集资金监管义务 | 选评 | 全体监事 | 公司监事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7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选评 | 全体监事 | 监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监事应当充分关注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充分了解变更后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前景、预期收益等情况后作出审慎判断。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18 | 审议会计变更及差错事项 | 选评 | 全体监事 | 监事会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时,监事应当关注变更或者更正的合理性、对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是否涉及追溯调整、是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变化、是否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审议相关事项时未就前述要求发言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评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
附件5:
高级管理人员治理绩效评价表
评价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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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参会义务 | 必评 | 15% | 5% | 全体高管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参会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形的评价为D;4、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0% | 全体高管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确因工作、身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出席股东大会的,至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向召集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无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原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1、评价期内出席所有股东大会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1次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B;3、评价期内存在2次及以上未出席股东大会但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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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价为C;4、评价期内存在未出席股东大会且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定期报告确认义务 | 必评 | 10% | 10% | 全体高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与最近一期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关注董事会报告是否全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是否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等。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 1、评价期内对所有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前述要求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或提出异议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 |||||||||||||
3 | 合规交易股票义务 | 必评 | 10% | 4% | 全体高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
4 | 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高管 |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评价期内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存在前述情形的评价为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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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5 | 报告义务 | 必评 | 10% | 2% | 全体高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须内部报告的重大信息发生时,应在当日或次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同时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提请核查,必要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以辞职为理由免除报告义务。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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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 |||||||||||||
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一)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二)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三)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议存在重大差异,继续实施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或者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 | 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应及时告知公司。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报告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6 | 忠实勤勉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公司高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推卸责任;(四)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纠正和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五)获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资产、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七)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 |||||||||||||
7 | 配合履职义务 | 必评 | 5% | 2% | 全体高管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约见谈话。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2% | 监事/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他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监事会行使职权。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秘的正常履职行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8 | 查阅公告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阅读并核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发现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不符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了解原因,提请董事会、监事会予以纠正,董事会、监事会不予纠正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9 | 股东质询回复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在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0 | 关注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以不直接从事或者不熟悉相关业务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序号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由推卸责任。 | |||||||||||||
11 | 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情况 | 必评 | 10% | 10% | 全体高管 | 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及个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 1、评价期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评价C;3、评价期内公司或个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评价为D | ||||||
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义务 | 必评 | 5% | 3% | 全体高管 |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
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未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评价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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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类别 | 评价权重 | 适用对象 | 具体要求 | 评价等级说明 | 评价等级(A>B>C>D,在下列等级中选其一打“√”) | 复核情况 | |||||
A | B | C | D | 复核部门及人员 | 复核等级 | ||||||||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 |||||||||||||
13 | 编制定期报告草案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3、评价期内不适用该条款的评价为A | ||||||
14 | 募集资金监管义务 | 必评 | 5% | 5% | 全体高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1、评价期内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A;2、评价期内未按照前述要求履行义务的评价为D |
评价人签字:复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