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万昌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蒋万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蒋万昌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蒋万昌先生原定董事及副总经理任职期满日为2024年4月22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万昌先生持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蒋万昌先生离职,公司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董事会对蒋万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孙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爽女士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
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孙爽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孙爽女士简历孙爽女士,1977年5月出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孙爽女士持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孙爽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吴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蔡旭恒之配偶,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爽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孙爽女士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