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债务豁免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收到债务豁免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