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902 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岳明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