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105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但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