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披露了公司为“贵驷中小学II标段”项目的中标人。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工期:695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153,700,785.00元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宁波贵驷,东至沿河规划绿地,南至沿河规划绿地,西邻桂平路,北至永平东路。项目拟新建中小学一所,其中小学36班位于地块北侧,中学36班位于地块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4,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2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02平方米,绿地率35%,容积率0.75,最高设计建筑高度约22.95米。新建7幢主体建筑和1幢门卫,建设内容包括普通教室、专业教室、食堂餐厅、体育馆、地下室和室外运动场地,同时配套建设停车、水、电、通信、内部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其中II标段为4、5、6、7、8号楼、体育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承包人根据每月已完成工程量于25日前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对资料齐全、审核无疑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
工程量价款(不超过合同价且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85%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可付款至实际工程量价款(不超过合同价且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90%,项目完工验收后经审计部门委托协审并出具项目工程审计函,可付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其余价款待审计部门出具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不超过结算价的1.5%)予以结清,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履行保修责任的,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保修)金中扣除。
4、工期:695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贵驷中小学II标段”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9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及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驷中小学II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