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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9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推荐李云强先生、王佳丽女士及易素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参阅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对“党建入章”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

修订本公司章程。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李云强,男,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价格学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财务部销售核算科员、成本管理主管、价格处价格管理主管、四川长虹销售部驻外销售经理、四川长虹综合管理部经济室主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四川长虹电视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财务部核心财务处处长、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云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王佳丽,女,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曾任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绵阳市纪委绵阳市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副主任、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正科级副主任,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副部长。截至公告披露日,王佳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易素琴,女,1978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毕业,2013年12月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

生(MBA)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销售部济宁分公司主管会计、四川长虹石家庄分公司主管会计、四川长虹多媒体公司营销财务主管、四川长虹多媒体公司成本费用主管、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处经理、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处处长、四川长虹财务部税务与综合高级经理,现任四川长虹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易素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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