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确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辅导机构。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2年10月31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四) 通过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3-125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3]1122号),公司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辅导下已通过江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已披露的更正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2,533,016.34元、64,012,588.49元,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为9.22%,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3]1122号)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