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鞠万金、李战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鞠万金先生仍持有公司7,220,3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468%;李战功先生仍持有公司3,101,3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36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若后续发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泉华”)于近日收到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预披露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鞠万金 | 集中竞价 |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2月13日 | 20.48 | 2,403,820 | 0.8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及首次公开 发行后资本公积转 增的股份 |
李战功 | 集中竞价 |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4日 | 20.31 | 1,033,700 | 0.3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鞠万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9,624,132 | 3.5280% | 7,220,312 | 2.64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6,033 | 0.8820% | 2,213 | 0.000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18,099 | 2.6460% | 7,218,099 | 2.6460% | |
李战功 | 合计持有股份 | 4,135,026 | 1.5157% | 3,101,326 | 1.13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33,757 | 0.3789% | 57 | 0.00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01,269 | 1.1368% | 3,101,269 | 1.136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发生。
2、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情况发生。
3、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4、股东董事鞠万金先生、李战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