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发来的《征询函》已收悉,经核查,并向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现回复如下:
1、截止本回函日,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欧亚集团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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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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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9 |
股票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发来的《征询函》已收悉,经核查,并向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现回复如下: 1、截止本回函日,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欧亚集团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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