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辽宁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晨光植物提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晨光”)被列入辽宁省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321000159,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9日。
营口晨光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营口晨光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