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3-057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公告
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意投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聘请财务顾问机构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儒意投资告知,获悉儒意投资已聘请第三方独立财务顾问进行前述核查工作,但因核查事项较多,核查工作量较大,核查工作无法按期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儒意投资预计不晚于2023年12月19日前完成前述核查工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和公司报送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