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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即回购证券账户中的18,269,908股)将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对上述回购证券账户中的18,269,908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41,567,428股减少至2,123,297,5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41,567,428元变更为2,123,297,520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王燕杰

联系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号码:0575-86298339邮政编码:312500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的日期为准;(3)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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