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云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169,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9,0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9,0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三)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169,0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晟、朱钰沁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