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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熊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谌中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谌中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谌中谋先生简历

谌中谋,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财富证券、京基集团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中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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