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083,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4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唐雪军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彩虹、副总经理张海、副总经理沈明澄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7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董事会提名曹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
2023-08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3-083)、《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083,6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60,435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13.00 |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160,435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娜、马雅清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曹迪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