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7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初始发行规模1,8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270万股,合计发行2,0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67.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8.6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98.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35.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63.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天健验〔2021〕15-1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708.46 | 2,412.45 | 17.60% |
2 | 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915.54 | 1,130.54 | 59.02% |
3 |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39.51 | - | - |
合计
合计 | - | - | 16,263.51 | 3,542.99 | 21.78%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2160810708 | 70,668,342.25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4029010618 | 23,529,133.85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230188000658814 | 8,413,196.32 |
合计
合计 | - | - | 102,610,672.42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账户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 | 1.55%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3月1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用于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及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 年 6 月 30 日;将募投项目“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目前,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等因素所致。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0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 年 12 月 06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 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亦不存在财务性投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地电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大地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大地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 曹君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