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7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初始发行规模1,8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270万股,合计发行2,0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67.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8.6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98.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35.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63.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天健验〔2021〕15-1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708.46 | 2,412.45 | 17.60% |
2 | 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915.54 | 1,130.54 | 59.02% |
3 |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39.51 | - | - |
合计
合计 | - | - | 16,263.51 | 3,542.99 | 21.78%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2160810708 | 70,668,342.25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3904029010618 | 23,529,133.85 |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230188000658814 | 8,413,196.32 |
合计
合计 | - | - | 102,610,672.42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账户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 | 1.55%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3月1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用于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及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 年 6 月 30 日;将募投项目“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线升级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目前,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中心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
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3 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地电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东北证券对大地电气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 曹君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