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购置总部办公楼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综合商业楼一幢,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1,424.87平方米,总价85,896,700.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