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购置总部办公楼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购买综合商业楼一幢,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1,424.87平方米,总价85,896,700.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