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93 证券简称:阿为特 公告编号:2023-141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四)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
第十五条 信息及重大事项的发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需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长;
(三)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审核后确认发布。 第十六条 监管部门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完成后进行审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细则的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