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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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