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好运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