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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沉重主持,总会计师彭武华、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公司出资8,400万元,持有新能源公司30%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该议案,且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伟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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