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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6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L059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王健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009.4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6%)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王健先生持有公司70,094,6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提案时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相关议案现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临时提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L065)。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余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室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重整计划留存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补充协议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系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讯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通讯方式以2023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 室,邮编:100085。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朱小艳联系电话:16502052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关于重整计划留存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补充协议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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