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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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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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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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茂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