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罗艳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罗艳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期12个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次延期事项已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次延期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罗艳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