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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3-153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小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748,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李春友、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副总经理蔡丹、财务总监闵书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998,0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丹女士、李竞女士、李迎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9月2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748,62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794,8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34,000100.00%00.00%00.00%
《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234,000100.00%00.00%00.00%

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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