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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11日对大宏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1、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2、培训地点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3、培训人员

国都证券保荐代表人:廖海华、胡志明

国都证券大宏立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张亚朋

4、培训对象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5、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8月修订)》等资料为基础,通过讲解和交流等方式围绕持续督导期间对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内控制度、董监高股票交易要求、信息披露等重点内容,向参训人员进行详细解读。

6、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培训采取在被培训人员自学相关课件的基础上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讲解和交流等方式进行。本次培训按照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大宏立给予了积极配合。相关培训对象通过本次培训,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等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海华 胡志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12月 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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