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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22日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I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II

议案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3

议案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5

议案四、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7议案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10议案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新增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 ...... 1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I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

二、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善斌先生

四、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10: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宣布现场投票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3、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4、审议各项议案

5、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6、指定监票人、计票人

7、股东投票表决

8、监票人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

9、询问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现场投票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10、上传现场投票统计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并下载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

11、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14、宣布大会结束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II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务请准时出席会议。

2、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股东大会设“股东代表发言”议程,股东要发言,需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大会表决时,将不再发言。

5、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6、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监事会成员和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清点。

7、本次大会将根据股东账户和持股数,将“同意”、“反对”和“弃权”的股份数计算,统计出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及与实际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之比的百分数。

8、议案表决后,现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一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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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性情形。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三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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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六)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七)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八)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除第(五)项(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四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

议案四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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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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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十一)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三)决议有效期

除第(十)项(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五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以及其他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如国资监管部门有债券管理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

议案五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

宜;

(六)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七)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六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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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

议案六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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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如国资监管部门有债券管理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负责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六)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七)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七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同区域、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人10万元∕年(税前)。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并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二、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参加监管部门规定培训的费用,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时所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3年度开始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本次调整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议案七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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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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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所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及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部分项目公司及新组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相关担保额度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其他增信措施总额度不超过332.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4.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公告的《安徽建工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16)和《安徽建工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17)。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建工智能钢构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等六个子公司为被担保人。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所属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55,000万元担保额度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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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其他增信措施10,000万元)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调整前调整额度调整后
担保额度其他增信措施金额担保额度其他增信措施金额担保额度其他增信措施金额
本公司安徽水利(铜陵)和顺地产有限公司40,0000-40,000000
安徽建工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400153,6000-10,00015,400143,600
安徽建工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3,00039,000-5,0000228,00039,000
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0017,000017,0000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005,00005,0000
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010,000010,000
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003,00003,0000
安徽建工智能钢构制造集团有限公司0010,000010,0000
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0010,000010,0000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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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被担保单位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含其他增信措施)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本公司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00%74.78%017,0000.74%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74.58%05,0000.22%
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100.26%010,0000.44%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本公司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100%69.79%03,0000.13%
3、其他(新设子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本公司安徽建工智能钢构制造集团有限公司100%--010,0000.44%
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100%--010,0000.44%

公司进行上述调整,系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在相关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未新增公司2023年度担保总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新增被担保人未列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被担保人名录中,本次新增被担保人及调剂担保额度尚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3MA2RG8TQ1D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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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与205国道交叉口向西100米

法定代表人:朱守柱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3日

注册资本:52,770.29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负责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下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282.83万元,净资产16,461.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81.56万元,净利润549.59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66,482.45万元,净资产16,765.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3.16万元,净利润303.35万元。

(二)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16XN5X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A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陶良敬

成立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等。

财务状况:该公司为2023年新设公司,无2022年度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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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18,413.23万元,净资产4,681.3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0,115.03万元,净利润-325.25万元。

(三)安徽建工集团固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MA2UK89T3B住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全民创业园法定代表人:陶成祥成立日期:2020年03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108.18万元,净资产-145.47万元;实现净利润-71.09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66,919.94万元,净资产-176.12万元;实现净利润-30.65万元。

(四)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720688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桃花工业园锦绣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徐仕军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16日

注册资本:194.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建工集团建筑机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建筑机械租赁、维修、保养,汽车机械配件、汽车配件销售、修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销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议案八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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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86.05万元,净资产2,123.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167.48万元,净利润566.8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12,065.13万元,净资产2,989.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604.88万元,净利润851.44万元。

(五)安徽建工智能钢构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XP4GXP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号环球金融广场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江仲明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0.99%;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6.015%;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7.245%;安徽建工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75%。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等。

财务状况:该公司为近期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六)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CYY5CJ0B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B6幢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忠明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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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27,339.97万元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7.60%;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32%;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5.38%;安徽建工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69%;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01%。

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劳务分包;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楼梯制造;楼梯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财务状况:该公司为近期新设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未增加公司总担保额度,相关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业务都将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上述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系为了保障新组建公司业务拓展及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新增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未增加公司担保总额度,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32.34亿元(含其他增信措施102.3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4.6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7.10亿元(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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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增信措施62.55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20.5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本次担保事项需要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新增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并调剂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并调剂担保额度,主要系为了满足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不变,且新增的担保主体均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担保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并调剂担保额度尚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批准。

请审议。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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