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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5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新增投资的募投项目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谭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谭勇先生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的不断完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龙永强

梁昕昕

郭云沛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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