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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

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徐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2,124,784股,占公司股本的53.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非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5,587股,占公司股本的1.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13,967股,占公司股本的4.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谈登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0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1,397股,占公司股本的0.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蓓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559股,占公司股本的0.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陆芝茵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2,793股,占公司股本的0.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3-093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康葵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14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8,970股,占公司股本的0.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文明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生学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仪表主任工程师。

杨蓓玉女士,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业催化专业,高级工程师。2012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工艺技术员。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93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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