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9日以书面送达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12号)的相关要求,对《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12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对《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和补充,同意公司与各方签署本次交易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