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和核查,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前述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