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对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 | 公司住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 |
第十四条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塑料色粉、塑料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熔喷布、塑胶制品、模具、树脂及树脂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人工超硬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塑料色粉、塑料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熔喷布、塑胶制品、模 具、树脂及树脂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人工超硬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纤维制品,碳纤维复合材料;塑胶制品喷涂,包覆,植绒,焊接;技术开发;工程和技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第五十条 |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
第五十五条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
第五十六条 |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延期的,股权登记日仍 |
为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不得变更,且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定。
为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日期、不得变更,且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定。 | ||
第九十五条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七项或者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
第一百条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日前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以及其他应列席会议的人员。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以及其他应列席会议的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或者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
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 ||
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相关监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五条第七项或者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相关监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