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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相里六续:

王 军: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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