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472%股权(33,448.789万股股份),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年2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上市公司在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