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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出席的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张莉,女,199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美宁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部门行政;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专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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